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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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2 16:05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金润大厦六层
二、基本情况
在2018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在组织柴油发电机组及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将《五、评标委员会评标情况及记录1、资格审查表》删减了招标文件规定的第(8)项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误导评审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规定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日